广电总局重申AI微短剧全量人审,强调肖像声音授权

作者:ZNDS编辑部 来源: ZNDS资讯 2026-11-06 11:17 阅读( )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相关负责人11月5日在2026中国广播电视精品创作大会微短剧论坛上重申,扶持真人剧、规范AI剧,并要求平台落实“凡播必审、全量人审”。此次表态将AI微短剧的上线审核、肖像声音授权和平台算法责任放在一起:生成工具可以参与制作,上线关口仍要由人把住。

AI生成的人工审片示意插图,展示虚构短剧镜头与人工检查,非真实论坛现场或官方审核系统

该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加大对AI洗稿、盗版翻拍、未经授权使用肖像声音等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并要求平台纠治诱导沉迷的机制设计。规范AI剧的方向是稳量提质,而非停止发展AI创作;对真人剧,则强调人的创造、情感和表演在微短剧中的主体地位。

人工审核与AI标识,是两项不同要求

这次论坛表态并非一部新管理办法的实施公告。广电总局7月公布的《微短剧发展管理办法》已于9月1日施行,其中第三十二条要求播出单位建立审核把关机制和内容安全责任追溯机制;第三十四条则要求,使用AI生成、制作的微短剧依据有关规定,在每集明显位置添加提示标识。

从这两项要求看,标识说明的是内容采用了AI制作,人工审核处理的是作品能否上线,不能用其中一项替代另一项。对包含人物形象、配音和改编故事的作品,画面流畅、口型准确也只回答了制作效果的问题,不会自动证明肖像、声音或原作的使用已经获得授权。

创作工具推荐:为一部原创海边悬疑短剧设计角色时,可用PixTV的图片生成功能尝试“灯塔守夜人”的服装、随身道具与人物外形方案,以自创角色设定组织视觉描述,再与剧本中的职业、年龄和行动逐项对照。这样准备的是本剧的人物方案,不必把某位明星的面孔当作角色设计的起点。

平台还要核验播出信息,管理推荐方式

既有办法第三十三条对不同类别作品的播前核验、审核和节目编号作出安排,第三十七条还要求播出单位定期审核、评估、验证算法机制及应用结果,不得使用诱导沉迷、过度消费的算法模型。这意味着平台的责任既落在单部作品,也落在作品上线之后怎样被推荐和传播,不能只看生成环节用了哪种模型。

论坛上,相关负责人还提出,在资金、算法、评优上给予真人微短剧支持。本次表态没有公布新的资金额度、申报窗口或具体平台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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