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屏幕成厂商盈利场,电视开机广告能除去吗?

作者:腾讯网 来源: 腾讯网 2019-03-28 19:24 阅读(

  导读:部分智能电视机开机过程中植入广告,强制让用户观看,不止是让人不爽,还涉嫌违法。



  打开电视机,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广告画面,且无法关掉,只能等待几十秒广告播完才能看剧……这是当下不少电视用户的困扰。

  据媒体报道,在市面主要品牌中,夏普、创维、乐视、长虹、康佳等电视机,在开机后均会自动播放视频广告。其中,夏普、创维、长虹、康佳的电视厂商去除开机广告存在困难,乐视等品牌电视机的开机广告无法消除。

  目前看,国内品牌电视机普遍有开机广告,国外品牌则基本没有,出现这样的差别,有些耐人寻味。这也和前几年许多国产智能手机预装大量APP、一些APP点开即弹出页面广告的现象如出一辙。这既影响了用户体验,也挑战了很多人的耐心。前不久,就有某品牌智能电视未兑现“会员去广告”承诺,遭到长沙市民怒而起诉。对于电视开机广告,有些人可能会拿电影院类比——一般电影放映前都会有广告。但电视开机广告其实跟电影映前广告(也叫贴片广告)有别。

  映前广告顾名思义,必须在电影放映之前播放,也就是以票面上的电影开始时间为临界点。观众提前入座,那个时间属于电影院,播放广告无可厚非,约定时间到了,就必须属于观众。而电视机作为家电,用户在开机的时候,就已经产生了观看的欲望,消费产品的正当行为也立即发生。结果电视机提供的“服务”是广告,有的还无法停止,这就是明显侵犯私人时间了。

  部分智能电视机开机过程中植入广告,强制让用户观看,不止是让人不爽,还涉嫌违法。《广告法》第44条明确规定,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而智能电视开机广告,就属于互联网广告范畴。

  对智能电视相关企业来说,在舆论质疑声不断的情况下,显然该循规操作:在购买之初,就应明确告知用户,并有显著标识,表明本商品是自带开机广告的,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在用户购买后,尊重其选择看与不看及随手点掉的便利。

  现实中,确实有些商家比较“聪明”、懂得避险,会在商品详情页上,写有“该电视含开机广告,且不能删除、更改”的字样,但字体极小——就像莎普爱思电视广告宣称能治实际上无法治愈的白内障,却将“早期老年性白内障”等字样用较小字体标注那样。这并不妥当。

  对智能电视广告,监管层面宜尽早给出明晰说法。而对这些电视商家而言,显然也要意识到,用户体验决定着产品销售的长线,也是企业生命力所在。百年老店、大品牌,是不会轻易以冒犯用户权益为筹码来换取一时收益的。

  接下来,希望在智能电视开机广告作为公共议题被聚焦后,能迎来监管维度的回响。而这些“关不掉”的开机广告备受非议,对有关电视企业也是警示:“以用户为本”不能只是外在标榜,而应内化于自身经营理念中;用户荧屏不是自家利益的“跑马场”,不能为了自身利益置用户权益于不顾——要知道,现在沾沾自喜的广告收益,没准是给将来的自己“挖下的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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