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外媒体报道,谷歌向苹果支付了一笔巨款,目的是保住它在iPhone上的搜索栏。
甲骨文向法院提交的文件显示,2014年苹果从谷歌获得10亿美元资金。甲骨文律师1月14日在联邦法院听证会上表示,谷歌与苹果签订有协议,向后者分成一定比例通过其设备获得的广告营收。
有关谷歌向苹果支付广告费分成的传言已经流传多年,但双方从未公开披露相关信息。苹果和谷歌均未就披露的法院文件发表进一步评论。
收入分成协议表明,谷歌对于确保移动设备用户使用其搜索工具是志在必得;它还表明苹果从谷歌搜索广告业务获取财务利益,苹果首席执行官蒂姆·库克(Tim Cook)曾多次批评谷歌搜索广告业务侵犯用户隐私。
自2010年以来,甲骨文一直起诉谷歌在开发Android时侵犯了其Java软件的版权。甲骨文把自己的诉求扩大到覆盖新版本的Android,要求的赔偿金额可能增加至10亿美元以上。
甲骨文律师安妮特·赫斯特(Annette Hurst)说,谷歌一名证人曾表示,“某段时间苹果营收分成比例高达34%。”从法庭文件中无法搞清楚这一比例是谷歌保留的还是支付给苹果的营收比例。
谷歌律师罗伯特·冯·尼斯特(Robert Van Nest)对法庭文件披露的信息表示反对,尝试要求法官把34%的比例从文件中删除,“这个比例应当是保密的。这只是假定的数字,不应当向公众”。
主持听证会的法官拒绝了谷歌在文件中删除敏感信息的要求。谷歌要求对文件保密,称披露这样的信息严重影响它与其他公司谈判类似协议的能力。苹果也提出了同样的要求。
谷歌在1月20日向法院提交的文件中称,“谷歌与苹果协议中的财务条款,对于两家公司来说都高度敏感。苹果和谷歌都非常注意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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