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再次要求各大牌照机构对互联网电视内容进行整改,整改内容主要包括严格控制盗版以及直播出现的“涉黄涉暴”问题。
整改通知指出,各互联网电视集成许可机构在不同程度上存在产品不符合规定,与相关企业合作不规范等问题,导致在传播的内容上存在不合法不合规的情况出现,因此要求各大牌照机构就现存问题进行整改。
上半年互联网电视市场份额同比升7.9%
近年来,随着消费升级和智能电视的普及,互联网电视的市场份额越来越高。据奥维云网(AVC)产业链数据显示,2016年1—6月份,传统电视品牌市场份额占75%,同比下滑3.8%,互联网电视品牌份额占16%,同比上升7.9%。互联网电视发展前景可观。但是在三网融合的复杂背景之下,互联网电视行业内乱象丛生,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据了解,广电总局要求电视厂商把用户安装量大的主流应用全面筛查一遍,对于审查的角度和深度,每家各负责一项任务,一旦查到可疑软件可互相申报。
对于广电总局出台的互联网电视内容整改,一些企业表示,“传统电视厂商表示没有太大关系,主要是针对牌照商,电视厂商只需跟规范的牌照商合作。”
互联网智能电视品牌微鲸科技CEO李怀宇接受南方日报采访时表示,国家政策一直是以规范发展为目标,出台的相关政策也是希望整个行业进入良性发展。“我们团队对于盗版内容有严格的监控,经过这几年发展,互联网电视行业整体趋于成熟。”
新一轮整顿将进一步规范市场
业内人士也指出,广电总局推出的互联网电视内容整改方案,将会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市场,对于盗版和直播的严控,使得互联网环境回归秩序。
在整改通知中,特别提到了要加大对直播的严格监管。2016年上半年,直播在资本力量的推动下得到快速发展。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最新发布第38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16年6月网络直播用户规模达到3.25亿,占网民总体的45.8%。其中,真人秀场直播和游戏直播最为火热,网民使用这两类直播的比例分别为19.2%和16.5%。
由于网络直播的推广成本、带宽成本和主播签约成本均较高,仅依靠用户购买虚拟礼物和流量广告两种变现方式很难维持发展扩张,使得其商业模式仍处于探索阶段,因为直播中一些“擦边球”现象频发。
此前,文化部于2016年4月开展了对互联网直播平台违规直播行为的专项整治行动,并要求网络主播必须实名认证,未来网络直播监管将更加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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