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针对进入爆发期的激光电视市场,《电视接收设备 激光投影显示规范》将进行有效的市场秩序规范,指导行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
4月1日,中国首个激光电视行业标准《电视接收设备 激光投影显示规范》正式实施。
据悉,该标准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海信、光峰、长虹、小米等25家单位共同起草。根据标准规定,激光电视显示设备(laser TV display equipment)是指采用激光投影显示技术,配备专用投影幕,可显示广播电视节目或互联网电视节目的显示设备。标准同时明确了激光电视的亮度单位为尼特,而非流明。
针对进入爆发期的激光电视市场,该标准将进行有效的市场秩序规范,指导行业健康发展,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电视接收设备 激光投影显示规范》规定,配备屏幕、“亮度”使用尼特表达,直接关系到激光电视的画面效果,也成为“激光电视”和“投影”的两个显著区别。
“市面上也有一些打着激光电视旗号,却用投影标准做激光电视的厂商,最终让消费者权益受损。随着激光电视首个行业标准正式实施,那些鱼目混珠、用户体验不佳的产品,也将会从市场竞争中逐步被淘汰。唯此产业才能兴隆、行业才能发展。”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激光电视产业分会秘书长钟强表示。
激光电视近年来成为备受消费者青睐电视产品,根据洛图科技(RUNTO)数据,2015年—2021年中国激光电视市场年复合增长率高达155.8%。随着三星、索尼、LG,以及爱普生、惠普、明基等全球玩家的不断加入,作为下一代显示技术,激光显示也受到了企业的认可。
据了解,激光显示是我国彩电行业发展的重要技术方向,也是在世界范围内率先实现技术创新和引领的电视品类,位列科技部“十四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型显示与战略性电子材料”重点专项。2014年以来,在海信、长虹、光峰等行业龙头企业的积极推动下,我国在光源设计、光机模组、整机设计等关键技术方面做到了全球领先;在专利方面,中国在激光显示领域申请和授权的专利数已经跃居全球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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