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淘宝等或将迎来超级监管:严控隐私、垄断等行为

作者:快科技 来源: 快科技 2021-10-31 00:00 阅读(

  近年来,随着国内移动互联网的火速发展,诞生了不少微信、淘宝、抖音之类的“超级平台”,在市场上也被称之为“国民级”应用,几乎覆盖到了每个人的生活、工作之中。

  但是,由于这些平台太过庞大,时长会发生一些违规行为,比如过度索取用户隐私、强行“二选一”操作等等,对市场和用户都造成了负面影响。

  29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互联网平台分类分级指南(征求意见稿)》《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

  其中提出,互联网平台拟划分为网络销售类平台、生活服务类平台、社交娱乐类平台、信息资讯类平台、金融服务类平台、计算应用类平台等6大类,并按照用户规模等划分为超级平台、大型平台和中小平台三级。

  从分类标准来看,超级平台在中国的上年度年活跃用户不低于5亿、核心业务至少涉及两类平台业务、上年底市值(估值)不低于10000亿元人民币、具有超强的限制商户接触消费者(用户)的能力;大型平台在中国的上年度年活跃用户不低于5000万、具有表现突出的平台主营业务、上年底市值(估值)不低于1000亿元人民币;中小平台则指在中国具有一定的年活跃用户。

  按照这个标准,微信、淘宝、抖音、支付宝等APP将按照超级平台管理。

  据介绍,划定分级是为了精准施策,以更有针对性的规范监管保障用户权益不受侵犯,促进平台更好发展。一方面,超级平台要承担超级责任,接受“超级监管”。

  另一方面,我国的超级平台往往就是全球该领域的领军企业。这些平台应当发挥自身优势,在规范管理中实现健康长远发展,成为中国在数字经济时代建立全球优势的排头兵。

  根据《互联网平台落实主体责任指南(征求意见稿)》,超大型平台经营者具有规模、数据、技术等优势,应当发挥公平竞争示范引领作用。超大型平台经营者应当遵守公平和非歧视原则。提供相关产品或服务时,平等对待平台自身(或关联企业)和平台内经营者,不实施自我优待。

  同时,超大型平台还是海量数据的诞生地,其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数据安全审查与内控机制,对涉及用户个人信息的处理、数据跨境流动,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数据开发行为,必须严格依法依规进行,确保数据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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