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声明】关于他人冒用我司“当贝”名义进行诈骗事宜的声明

作者:当贝 来源: ZNDS资讯 2021-06-25 17:24 阅读(

尊敬的广大用户:

  我司近期得知,有不法分子在各互联网渠道,冒用我司(杭州当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名义,发布虚假信息或使用微信、QQ等社交软件添加好友,再诱导受害人进行违法刷单、骗取保证金、金融投资等诈骗活动,欺骗用户财物或套取受害人个人信息。此举不仅严重损害我司声誉,更是蓄意欺诈,涉嫌刑事犯罪。为维护广大用户权益及我司合法利益,在此,我司对冒用我司名义进行诈骗的非法行为予以强烈谴责,并发布严正声明如下:

  一、我司是目前中国知名的智能大屏增值服务提供商之一,是专注于中国智能大屏领域并横跨软件、硬件和系统全生态的大屏端互联网平台型公司。我司没有任何刷单业务,也从未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或授权任何主体开展网络刷单业务或者金融投资业务。上述行为与我司没有任何关系。因不法分子假冒本公司名义进行经营活动而使社会公众受到欺诈并进而引起的有关经济、法律纠纷,概与我司无关。

  二、我司强烈谴责任何冒用我司名义、盗用我司营业执照以及其他一切侵犯我司权利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非法行为。对于任何冒用我公司名义进行诈骗行为或其他非法活动的公司或个人,一经查出,我们将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三、请勿通过个人微信、支付宝、银行转账及现金等方式与声称为我司工作人员的不法分子进行财物交易,或向其透露个人隐私、银行账户等敏感信息;任何刷单或通过未依法备案的网络平台投资的行为本身就是一种非法行为,已被各大电商平台及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请广大用户及各界友人谨防上当,避免给您造成任何经济损失。

  四、我司提醒社会公众仔细甄别虚假信息,谨慎投资,谨防不法分子冒用我司名义进行诈骗,避免造成个人或企业的重大经济损失,必要时可以向有关执法机关举报或公安机关报案,切实维护好自身权益。

  另请广大社会公众仔细甄别,以下企业:上海当贝金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深圳市当贝贸易有限公司、武汉当贝科技有限公司、郑州当贝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当贝科技有限公司、湖南当贝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当贝信息技术(惠州)有限公司及实际并不真实存在的杭州当贝网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均和我司无任何关系。

  如遇任何疑问,可根据以下声明中公布的公司官方联络途径,随时向我公司联络求证,敬请各位客户提高警惕,谨防上当。

  五、任何机构或个人如发现任何冒用我司名义进行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或对本声明所涉事项有所疑问的,欢迎通过我司官方网站www.dangbei.com.cn或邮箱www@dangbei.com向我司咨询或反馈。

  特此声明!

  杭州当贝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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