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对“《庆余年》超前点播”案进行了一审庭审并当庭宣判,法院认定被告爱奇艺的《爱奇艺VIP会员服务协议》部分无效,“超前点播”构成违约,爱奇艺需向原告连续15日提供原告享有的VIP会员权益,赔偿原告公证费损失1500元。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超前点播”模式本身并无不妥,主要问题在于爱奇艺未尽合理提示义务,同时,“会员专属推荐”亦不构成违约。
对于判决结果,当事人2日在网上发文表示,对于判决的内容以及法庭的论述比较满意,并表示活在这个时代,很幸运。就此,爱奇艺回应超前点播案一审结果:保留上诉权利
2日,爱奇艺就此事称:“感谢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法庭并没有否定我们的探索和尝试,肯定‘超前点播模式本身并无不妥’。”此外,爱奇艺表示,会不断完善产品和服务,给大家带来更好的体验。对于其他判决信息,保留上诉的权利。
此次判决,对去年火热的“超前点播”给出了一个明确的信号。2019年,当热播剧《庆余年》上线爱奇艺和腾讯视频时,有会员用户发现,收看该剧还需要再额外付出单集3元的“超前点播”费用,相当于VIP中还有VIP,原告认为爱奇艺“超前点播”侵犯了其合法权益,遂将爱奇艺起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
附北京互联网法院判决结果:
一、确认《爱奇艺VIP会员服务协议》(更新时间为2019年12月18日)导言第二款中“双方同意前述免责、限制责任条款不属于《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即您和爱奇艺均认可前述条款的合法性及有效性,您不会以爱奇艺未尽到合理提示义务为由而声称协议中条款非法或无效。”部分无效;
二、确认《爱奇艺VIP会员服务协议》(更新时间为2019年12月18日)第3.5条中“超前点播剧集,根据爱奇艺实际运营需要,就爱奇艺平台上部分定期更新的视频内容,爱奇艺将提供剧集超前点播的服务模式,会员在进行额外付费后,可提前观看该部分视频内容的更多剧集,具体的点播规则以爱奇艺平台实际说明或提供为准”对原告吴某不发生效力;
三、于本案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向原告吴某连续15日提供爱奇艺平台“黄金VIP会员”权益,使其享有爱奇艺平台已经更新的卫视热播电视剧、爱奇艺优质自制剧的观看权利;
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被告北京爱奇艺科技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吴某公证费损失1500元;
五、驳回原告吴某的其他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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