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资料显示,二维码又称二维条码,常见的二维码为QR Code,QR全称Quick Response,是一个近几年来移动设备上超流行的一种编码方式,它比传统的Bar Code条形码能存更多的信息,也能表示更多的数据类型,例如我们常见的信息获取、网站跳转、优惠促销、手机支付等等。而在2016年,央行官方首次承认二维码的支付地位,才有了后来的“扫码支付”。
根据环球网的报道,二维码最早确实是日本人发明,也申请了专利,但发明者却没有找到二维码里面蕴藏的商机,所以就主动放弃了使用权。而在中国早在2011年支付宝引入线下支付之后,凌空网创始人徐蔚迅速申请注册了“二维码扫一扫专利”并先后拿下了中国、美国、日本和欧盟等区域的专利权。
也就是说,中国人在商品二维码业务上不存在任何侵权行为。反倒是日本企业要使用“二维码扫一扫”要支付中国专利费了。